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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5:实现性别平等,增强所有妇女和女童的权能

2015-11-23 未知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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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目标

  • 在世界各地消除对妇女和女孩的一切形式歧视

  • 消除公共和私营部门针对妇女和女童一切形式的暴力行为,包括贩卖、性剥削及其他形式的剥削

  • 消除童婚、早婚、逼婚及割礼等一切伤害行为

  • 认可和尊重无偿护理和家务,各国可视本国情况提供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社会保护政策,在家庭内部提倡责任共担

  • 确保妇女全面有效参与各级政治、经济和公共生活的决策,并享有进入以上各级决策领导层的平等机会

  • 根据《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行动纲领》、《北京行动纲领》及其历次审查会议的成果文件,确保普遍享有性和生殖健康以及生殖权利

  • 根据各国法律进行改革,给予妇女平等获取经济资源的权利,以及享有对土地和其他形式财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获取金融服务、遗产和自然资源

  • 建立和改善顾及儿童、残疾和性别问题的教育设施,为所有人提供一个安全、没有暴力、包容和有效的学习环境

  • 加强技术特别是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应用,以增强妇女权能

  • 采用和加强合理的政策和有执行力的立法,促进性别平等,在各级增强妇女和女童权能

2017年情况

世界各地的性别不平等继续存在,此种不平等剥夺妇女和女童的基本权利和 机会。实现性别平等和增强妇女和女童权能,将需要在打击根深蒂固的基于性别 的歧视方面作出更积极的努力,包括制定法律框架,这种歧视往往产生于重男轻 女观念和有关社会规范。


  • 根据 2005 年至 2016 年有关 87 个国家的数据,19%的 15 岁至 49 岁的 妇女称她们在调查前 12 个月遭受过亲密伴侣的身体和(或)性暴力。在最 极端的情况下,这种暴力可能导致死亡。2012 年,全球几乎一半的故 意杀人罪的受害妇女是被亲密伴侣或家庭成员杀害的,而男性受害者这 一比例为 6%。

  • 童婚现象有所减少,但速度不够快。2000 年前后,3 名 20 至 24 岁妇女 中有将近 1 名报告说,她们是在 18 岁之前结婚的。2015 年前后,这一 比率略高于 4 人中的 1 人。比例下降的原因是在该期间内未满 15 岁的 女童结婚率以更快的速度下降。

  • 切割女性生殖器的有害做法自 2000 年前后以来减少了 24%。然而,在 有代表数据的 30 个国家,发生率仍然很高。在这些国家,2015 年前后 的调查数据表明,3 名 15岁至 19 岁女童中有 1 名以上经历了这一过程, 而 2000 年前后这一比例为 2 名女童中将近 1 名。

  • 根据来自 83 个国家和地区的调查数据,妇女平均花在无报酬的家务和 护理工作的时间是男子的三倍多。现有数据表明,用于家务劳动的时间 差距是无报酬工作的性别差距的主要原因。

  • 在全球范围内,2017 年妇女的参与国家一院制议会或下议院的比例达 到 23.4%,只比 2000 年增加 10 个百分点。这种缓慢的进展表明,为促 进妇女的政治参与和增强妇女权能需要更强有力的政治承诺和更加目 标远大的措施和配额。

  • 妇女在管理职位上的任职人数仍然不足。2009 年至 2015 年,在有数据 的 67 个国家中的大多数国家,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高级和中级管理职 务由妇女担任。

  • 略高于一半(52%)的 15 至 49 岁已婚或同居妇女在自愿性关系、使用避 孕药具和保健服务方面作出自己的决定。这一统计数据是基于 2012 年 前后 45 个国家的现有数据,其中 43 个国家在发展中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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